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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 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30101K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较强的处理法律实务能力,能在国家司法和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法律工作,特别是能在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法律服务机构从事律师、公证员工作,在大中型公司企业、乡镇社区等部门从事法务、司法助理工作,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基本规格和要求
    (一)基本素质要求:
    1、有坚定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奋斗的志向和社会责任感;
    2、具有健康审美情趣,具有敬岗爱岗、艰苦奋斗、朴实勤奋、团结协作的思想品德以及清正廉洁、秉公执法的职业道德;
    3、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及创新创业能力。
    (二)基本知识要求:
    1、系统掌握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知识,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
    2、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基本能力;
    3、具有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基本理论知识,具备良好的人文素质和科学精神。
    (三)基本能力要求:
    1、掌握基本的办案技巧,能熟练地运用法律法规解决现实中的法律问题,熟悉律师、法务人员等法律工作者工作流程的各个环节,并具备对公司企业和其他行业部门法律实务的全面把握和处置能力;
    2、具有良好的法律文书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3、培养良好的交际能力,掌握培养良好人脉关系的技巧和方法;
    4、掌握计算机操作的基本技能,具备运用计算机进行文字处理及法律软件应用的基本能力;
    5、初步掌握文献检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自主学习及科研能力;
    6、掌握一门外语,具有借助工具书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初步能力。
    (四)基本技能要求:
    1、熟练掌握模拟法庭审判技能、法律文书制作技能、案例分析技能;
    2、提高岗位动手能力,在毕业前通过相关水平考试,并获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大学英语四级以上证书和计算机一级以上证书。
    三、主干学科和主要课程
    主干学科:法学。
    主要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环境资源保护法等。
    四、主要实践环节
    军事训练、庭审旁听、专题辩论、法律咨询、模拟法庭、暑期见习、律师办案技巧训练、案例审判实务训练、顶岗实习、毕业论文等。
    五、学制和学位
    学制:标准学制为4年,可在3-8年完成。
    学位:符合《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本科生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试行)》规定者,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六、总学分与学时
    本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修满165+8学分(其中4为课外科研实践创新活动学分),2455+45W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