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大连民族大学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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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7-12 09:36

民大新闻网讯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学位〔2018〕19号),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我校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辽宁省唯一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我校还获批“民族学”“生物工程”和“工程硕士”三个硕士学位授权点。
我校成功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民族高等教育的重视和关怀,是国家民委、教育部和辽宁省长期以来对学校发展建设指导和支持的结果,是学校党委和历届领导班子、几代民大人、全校师生员工凝心聚力、共同奋斗的结果,在学校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着我校办学层次和办学水平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在新时期,学校党委提出了突出学科建设、突出高质量发展、突出服务国家战略“三个突出”战略,将进一步发挥学科的引领和基础性作用,强化质量意识,深化研究生教育内涵发展,增强核心竞争力,不断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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