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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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7-18 08:54

赣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要求
1.教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按照《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以及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根据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含校内调剂)分别排序,分方向下达计划的,分方向排序。按照符合录取条件考生的初试、复试折算后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单独排名录取。
3.考生的拟录取类别分为全日制(定向)、全日制(非定向)、非全日制(定向)、非全日制(非定向)。
4.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将本人人事档案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以便对考生政治思想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录取类别为全日制(定向)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与用人单位和我校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并将签字盖章后的协议书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寄送人事档案或办理好定向就业协议者,不予录取。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5.第一次复试尚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研究生院收回统筹。如分专业(方向)招生计划有追加或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则从该专业(方向)符合录取条件的候补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进行再次复试。
6.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7.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8.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9.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院负责在研究生院公告栏和网页统一公示,公示期为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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