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查询及复查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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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7-23 09:10

一、受理期限:如考生对本人初试成绩存有异议,请在在2023 年2 月22 日—27 日申请复核成绩,逾期不再受理。
二、受理方式:考生扫描二维码登记个人信息及复核科目并电子签字确认。
三、复核范围:统考科目成绩复核仅限各题有无漏评、成绩累计或登记有无差错。评分标准、评分细则和评分宽严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
四、受理反馈:我校将于3月1日-2日安排专人到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对考生申请的科目进行成绩复核,并于3月3日后在本页面公示结果查询二维码,由考生自行查询。
五、联系方式:复核成绩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在工作时间拨打电话04536984041,联系人冯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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