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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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7-27 08:42

1.公费录取:凡成功录取到我校的考生,学校一律视为公费研究生,免除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学费。
2.免住宿费:凡成功录取到我校的考生,学校免除其住宿费,住宿条件为两人一间。
3.新生助学金:凡录取我校就读的研究生,视考生初试成绩给予3000—8000元(人民币)不等新生助学金。
4.普通奖学金:学校提供给研究生普通奖学金标准为:每生600元/月(每学年按12个月计算)。
5.优秀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分三个等级,覆盖面40%。按学习、科研等方面每学年进行综合评定一次,一等奖学金3000元/年、二等奖学金2000元/年、三等奖学金1000元/年。
6.提供“三助”岗位:学校每年设立一定数量的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提供200~500元/月岗位津贴(每学年按10个月计算)。另外,研究生导师将视学生的具体情况给予其适当助研津贴。
7.学校设立研究生创新基金。
8.复试:凡参加我校复试考生,学校免除其复试费。来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学校报销其往返路费(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出租车票除外,路程区间一般为考生就读学校至宜春市距离,特殊情况须征得招生办公室同意方可报销)。
9.就业:研究生毕业后,学校将择优留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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