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税务学院200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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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7-31 09:24

一、报名及考试
(一)网上报名:2005年硕士研究生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04年10月8日—31日每天8:00-23: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
(二)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0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2、现场确认地点:考生到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网上公告中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照相。
3、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加学生证)、现役军人(文职干部)证件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查验;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考生按规定交纳报考费;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三)考试时间
初试日期:2005年1月22日至1月23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后工作满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后到被录取为硕士生的当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3.身心健康,身体状况符合国家有关体检标准且生活能自理,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三、其他
1.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专业考生须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2.考生必须如实、完整填写报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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