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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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8-01 08:30

2020年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录取原则
(一)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计划及生源情况,对部分专业的招生计划数进行调整。
(二)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外语水平)。
依据招生计划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录取总成绩同分,则按初试总分、业务课一、外语、政治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三)第一临床医学院和第二临床医学院按照学科总招生计划录取。
(四)报考中医内科学专业学位基础医学院导师(研究方向7-9)的考生单独复试,单独录取。
(五)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六)凡复试总成绩低于150 分或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的,即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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