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拟录取研究生办理定向就业和保留入学资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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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8-01 09:16

根据《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20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要求,申请定向就业(档案不能到校考生,包括少民骨干考生)或保留入学资格考生需在复试结束一周后上交相关材料。请申请定向就业或保留入学资格但还未办理相关手续的2020级拟录取考生务必于6月5日前将签好的定向就业协议书或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三份邮寄到研究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济管理学院MBA交给富老师),逾期后果自负。
说明:
1、定向就业协议书和保留学籍申请表在研究生学院网站“招生”栏目下“表格下载”中下载
2、少民骨干计划考生使用少民骨干定向专用的协议书,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若协议不能及时办理,可用报名时盖章的《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代替。
3、研招办电话:024-56860939
经济管理学院电话:024—56865330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招办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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