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南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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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8-02 09:45

赣南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要求
1.学校按照教育部制定的录取工作规定和要求及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根据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及身心健康状况,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勿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2.录取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录取按专业优先,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第二批为申请调剂考生。第一志愿录取完毕剩余计划方能用作调剂考生的录取。
3.调剂复试尚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学校收回统筹。如果分专业(方向)招生计划有追加或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则从该专业(方向)符合录取条件的候补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拟被录取考生(已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的考生除外)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人事档案寄送至学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寄送人事档案者,视为自动放弃。
5.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6.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将在学校研究生工作处网页统一公示,公示期为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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