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陶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外陶瓷文化交流与传播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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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8-15 08:58

一、培养目标
1、本学科旨在培养研究中国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在陶瓷文化、艺术与科技等领域至今所开展的交流与合作,从器物文化传播的角度,了解和把握人类文明交流的深层次原因、方式、手段和途径等方面的研究型人才。
2、基于社会对国际化陶瓷人才的需求,本学科还着重培养熟悉陶瓷专业知识,谙熟陶瓷行业生产、销售、展览、收藏、鉴赏等一整套行业运行机制,通晓国际陶瓷行业行规,能够直接与国外本行业进行深入交流的专业型人才。
3、本学科点将借助我校外语学科的多年积累和陶瓷翻译实践,依托我校对外交流平台和行业性国际研讨会,培养外语基本功扎实,中文功底深厚,翻译能力(笔译和口译)突出的陶瓷行业应用型翻译人才。
二、生源要求和选拔方式
具备与本学科相近的外语类、陶瓷类、传播类或历史类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历,具有扎实的陶瓷专业基础知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优良的外语基本功(英语水平达到大学英语六级以上),有志于陶瓷文化与跨文化传播,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科研潜力及创新意识的学生。
选拔方式按教育部招收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有关规定和学校的相关实施办法执行。
三、课程的设计方案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规定》以及学校考古类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和要求,学校研究生课程按照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统一设置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选修课。除了完成上述课程的学习之外,还必须按照培养计划要求参加本学科组织的学术讨论会,参加学术交流与实践环节,完成毕业设计。具体课程设置如下:
中外陶瓷文化交流与传播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表
|
类别 |
序号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授课 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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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 位 课 程 |
公 共 课 |
1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36 |
2 |
2 |
|
|
|
|
2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18 |
1 |
1 |
|
|
|
|
3 |
英语 |
语言学 |
30 |
2 |
1 |
|
|
|
|
|
翻译理论与实践 |
30 |
1 |
1 |
|
|
|
|
|
口译 |
30 |
1 |
2 |
|
|
专 业 基 础 课 |
4 |
中国陶瓷专题 |
60 |
3 |
1 |
|
|
|
|
5 |
外国陶瓷专题 |
60 |
3 |
1 |
|
|
|
|
6 |
跨文化传播学 |
60 |
3 |
2 |
|
|
|
|
7 |
陶瓷专门用途英语 |
60 |
3 |
2 |
|
|
|
|
8 |
陶瓷行业翻译 |
60 |
3 |
2 |
|
|
|
专 业 课 |
9 |
中外陶瓷文化交流 |
60 |
2 |
2 |
|
|
|
|
10 |
国外陶瓷经典文献选读 |
60 |
2 |
3 |
|
|
非 学 位 课 程 |
选 修 课 |
11 |
二外(法、日、德三门必选一门) |
60 |
1 |
3 |
|
|
|
|
12 |
语用学 |
30 |
2 |
3 |
|
|
|
|
13 |
外国文学与陶瓷 |
30 |
2 |
3 |
|
|
|
|
14 |
中外陶瓷艺术比较 |
30 |
2 |
3 |
|
|
|
|
15 |
陶瓷文献翻译 |
30 |
2 |
3 |
|
|
|
|
16 |
中外陶瓷诗歌比较 |
30 |
2 |
3 |
|
|
|
|
17 |
中、日、韩陶瓷文化交流 |
30 |
2 |
3 |
|
|
|
|
18 |
中国陶瓷与西方文化 |
30 |
2 |
3 |
|
|
|
|
19 |
陶瓷美学 |
30 |
2 |
3 |
|
|
|
|
20 |
研究方法论 |
30 |
2 |
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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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
陶瓷贸易实务与会展 |
30 |
2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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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环节 |
陶瓷田野考察 |
10 |
2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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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
10 |
2 |
4 |
四、培养和学位的基本要求
本学科的硕士研究生培养采取系统理论学习和科学研究相结合,导师指导和学科点相关教研室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法。学习方式以自学为主,配合导师的指导和平时检查。充分发挥导师指导研究生的主导作用和研究生个人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更多地采用启发式、研讨式、师生合作完成课题和论文撰写的教学方式,综合培养研究生的学习能力、科研能力、设计创新能力和人文艺术素养。
1、学习年限
脱产硕士生学习3年,在职硕士生学习3-5年,其中课程学习1.5年,论文工作不少于1年。
2、课程学分
硕士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课程总学分为32-33学分,其中学位课不低于18学分,非学位课不低于14学分,实践环节不低于2学分。
硕士生入学时如在某方面未具备本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的理论或实践水平,应预修或补修有关课程,通过自学或听课方式在学习相应主修课程前将预修课学完,预修课程不计入课程学分。
3、个人培养计划
研究生入学后,导师按照该学科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因材施教的原则,从每个研究生的原有基础和具体情况出发,制订每个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应对学习课程的总学时、学位课、非学位课、补修课、学习方式和时间、考核方式和期限、教学实践、学位论文选题范围、文献阅读和学位论文写作等做出安排。培养计划应在研究生入学后三个月制订完毕,报学校备案。同时,加强对研究生政治思想工作的引导和教育。研究生必须积极参加形势与政策的思想教育活动、公益劳动和体育锻炼。
4、实践环节
实践环节可根据各专业的实际情况而定,成绩评定采用“通过”或“不通过”两级制,成绩通过记2个学分,该学分不记入课程学分,为申请学位必备学分。
5、发表论文
研究生在读期间至少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如是第二作者,则第一作者必须为导师)发表一篇与课题相关的研究论文,为申请学位必备条件。
6、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学位论文工作是培养研究生掌握科学研究方法,综合运用已有知识,使其具有独立进行科学研究能力的重要环节。研究生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工作的每一环节(论文选题报告、文献综述、论文工作计划、论文评审和答辩)应齐全。
研究生在确定学位论文课题后,要写出选题报告。选题报告包括“文献综述报告”和“开题报告”两部分,文献阅读和选题工作一般从第三学期开始,第四学期举行选题报告,开题报告需经院系组织的开题答辩会议通过。
论文的选题必须对国民经济或学术上有一定的意义,论文必须在导师指导、教研室、行业企业的帮助下独立完成,学术学位研究生论文字数不少于3万字。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实施办法》进行评审和答辩,答辩合格者,方可授予硕士学位。
专业培养方案经学院审核,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校学位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执行。专业培养方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动,至少执行两届。确需调整的提出报告,经学院、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后报研究生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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