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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师范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专业介绍

吉林师范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专业介绍

环境科学专业
一、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具备环境科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学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行政管理部门等从事教学、科研、环境保护、环境管理、环境监测和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要求
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精神。
2.通过学习环境科学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接受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管理等技能的基本训练,掌握环境监测、环境质量评价的方法以及进行环境规划与管理的基本技能,具备较好的科学素养及一定的教学、研究、开发和管理能力。
3.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信息的基本方法,具备一定组织协调、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主干学科和主干课程
主干学科:环境科学
主要课程:高等数学、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仪器分析、环境学、生态学、环境化学、环境生物学、环境监测、环境工程学、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经济学、环境管理学等。
三、学制
标准学制为4年。
四、毕业学分及授予学位
学生必须修满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 163 学分方能毕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授予条例》和《吉林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规定者,授予 理学 学士学位。自2013年入学新生起,本专业授予工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