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师范大学经法学院金融学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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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9-05 09:01

【金融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经济学和金融学理论基础,具备较高的外语水平,熟悉国内外金融市场运作方式及金融机构业务,掌握基本的金融投资和融资方法,能够熟练运用有关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够适应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需要,具有国际视野、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适合在银行、证券、基金、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政府行政部门从事实际工作或自主创业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系统掌握经济学和金融学基本理论及分析方法;掌握各类金融机构的运作模式;掌握金融工具的基本原理和交易方式;熟悉各种金融业务,具备从事实际工作的能力;了解中国及其他主要国家的金融政策和金融法规;熟练掌握1门外语和计算机技能,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具有一定的团队精神和创新意识;具备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
主要课程:西方经济学、货币银行学、会计学原理、证券投资学、国际金融学、公司金融、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学、保险学、计量经济学、金融统计学、银行会计。
就业方向: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用合作社、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政府的金融、财务、税务等部门、非金融企业的财务、会计等部门和自主创业。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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