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师范大学经法学院法学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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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9-05 09:02

【法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培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具备较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熟悉我国法律、法规,能够从事立法、司法、执法、法律服务以及法学教学与研究工作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法律人才。
培养要求: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理论,系统研习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础知识,熟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培养学生应用法学知识和法律规定处理各类法律事务、解决各类法律纠纷,从事法学教学和研究的工作能力和素质;具有良好的意志品质、较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树立追求真理,维护正义的崇高理想,形成崇尚法律,法律至上的坚定信念,形成恪守职业道德的自律精神;具有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掌握法学的基本研究方法与技术,掌握现代文献检索和网上获取和交流信息的方法;了解法学理论的前沿和发展动态;具有较强的法律思维能力,较强的口头、文字表达能力;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较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书刊,并具有较强的听说和写作能力。
主要课程:本专业共开设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学、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国际法学等40多门课程。这些课程的教学不仅有理论讲授,还有模拟法庭审判、法律诊所、法律文书写作、经典案例评析、论辩思维模式培养等实践训练环节。本专业教师的多媒体利用率达90%以上,很多教师根据教学内容利用中国法庭、今日说法、法律与道德等多种视频资源,精选真实发生的典型案例来增强教学的生动性与实践性。
就业方向: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司法行政机关,工商、税务、社会保障等国家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商业银行、企事业单位等,以及中小学学校等与法学相关的工作岗位。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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