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师范大学经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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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9-05 09:03

法学理论专业
法学理论硕士点2005年经国家学位办批准设立,我校是继吉林大学之后,吉林省省属大学中第一个具有法学理论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自2007年招生伊始,迄今已培养了百余名硕士研究生。
研究的特色:
法学理论是以哲学的视角,探讨和反思部门法学以及法律实践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为其特征的一门学科。吉林师范大学法学理论硕士点在理论探索和创新发展中确立了自身的学术关怀: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为核心,借鉴西方法学理论资源,从比较分析、经济分析和历史考察等多维视角深入研究法的基本理论以及方法论问题;注重比较法学、立法学、人权理论、法律经济学以及法律文化的研究;注重理论研究对法律实践的指导和互动,强化理论研究的“中国意识”。
师资和科研:
法学理论硕士点拥有一支坚持学术创新、潜心治学的师资队伍,现有专、兼职教师14人,其中高级职称10人,讲师4人,均具有博士学位。师资队伍建设近年来取得长足发展,学术带头人关明凯教授于2013年获得吉林省首届“十大青年法学家”的称号。法理学硕士点近年来主持或参与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多项,出版了一些具有一定影响力学术专著,并在国家级重要期刊发表论文多篇。关明凯教授的专著《法律的三维透视》获得吉林省政府二等奖。
研究生培养:
法学理论专业同吉大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吉林省社科院法学研究所以及其他研究机构建立了广泛的学术联系,定期地开展学术交流和对话,在学界和省内的同行中具有较高的声誉和影响力。目前,研究生的招生数量逐年递增,已毕业的研究生中有的继续深造攻读博士学位,有的在高校任教,有的从事执业律师工作,有的任职于政府机关和公检法部门。毕业生因扎实的基础知识、良好的专业素养、较好的外语水平而表现出较强的竞争力,受到社会广泛好评和用人单位的欢迎。
研究的方向:
法学理论专业现有以下五个研究方向:法理学、法哲学、法社会学、司法学和法经济学。在导师和学生双向选择的前提下,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研究特长和兴趣自由选择相关研究方向的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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