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职校资讯 >

浙江省技工院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今天中职招生网将给同学们分享关于浙江省技工院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我省技工院校学生学籍管理的主要依据是2014年出台的《浙江省技工院校学籍管理规定(试行)》。近年来,我省技工教育快速发展,出台了一系列促进高技术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重大举措,技工院校数量已达99所,全日制在校生近18万,以企业新型学徒制为代表的非全日制办学形式也成为技工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学籍管理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该《规定》已不能适应当前的形势任务要求。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技工院校改革 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意见》、《技工教育“十四五”规划》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技工院校学生学籍管理、推进技工院校建设,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对《浙江省技工院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进行修订完善,形成了《浙江省技工院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政策依据

1.人社部《技工教育“十四五”规划》

2.人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技工院校改革 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意见》

3.教育部等八部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4.原劳动部《技工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5.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主要内容

《办法》对学制与入学、注册,成绩与考核,培养层次变更、转学、转专业,休学、复学、退学,工学交替、顶岗实习,奖励与处分,毕业与结业等作出详细规定。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责任分工。依托全国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统和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平台,按照“学校收录、分级管理、省市统筹”的原则,建立省、市、校三级管理网络。省属技工院校学籍管理由省人力社保厅监督指导。

(二)进一步规范学制。根据人社部要求,进一步规范技师学制教育,增补预备技师学制。同时,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对已经在我省技工院校就读的全日制技师班学生,仍按照原技师学制要求进行学籍及毕业管理。

(三)学籍的唯一性。根据人社部、教育部有关学籍要求,对技工院校学生学籍的唯一性进行了明确。同一学生不得跨地、跨校重复注册。学生在休学期间,若发现在其他学校注册、学习的,学校可作退学处理。

(四)结业管理。未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延迟毕业并在一年内提出补毕业申请,已办理并领取结业证书的学生,原则上不得提出补毕业申请。

(五)实习管理。对工学交替和顶岗实习期间的学生保障工作提出了要求。规定学校应当为实习学生购买实习责任保险,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安全责任。原则上不得跨专业大类安排实习。

适用范围

浙江省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的学生学籍管理适用本办法。

以上就是浙江省技工院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