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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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2-20 15:06

1、国家层面关于推进研究生改革的举措均从2014年开始实施,为与国家改革措施同步,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方案也是从2014年开始实施。
2、国家从2014级开始全面实施研究生学费收费制度,博士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已入学的博士生不收学费。为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国家从2014级研究生起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国家下拨的博士生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覆盖70%。对已入学的博士生国家不下拨学业奖学金。
3、国家规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实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覆盖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博士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2000元。我校从2010年起,博士生的普通助学金为每生每月1300元,按12个月发放,即每生每年15600元,已超出国家标准3600元。为了进一步提高在校博士生的生活津贴,学校从2014年9月起,对2011级、2012级、2013级博士生的生活津贴提高到每生每月1600元,每生每年19200元,已超出国家标准7200元。
4、由于对2011级、2012级、2013级博士生不收学费,国家也不下拨学业奖学金,所以普通助学金的金额与2014级有差异。
附件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
附件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19号
附件3:《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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