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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央音乐学院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2019年中央音乐学院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全日制

作曲系

1. 政治( 100 分制):不低于 38 分;

2. 外语( 100 分制):不低于 38 分 (作曲技术理论英语文献翻译方向的考生, 英语成绩不低于 60 分);

3. 业务课一( 150 分制):

(1)作曲、配器、复调、和声、作品分析、视唱练耳、作曲技术理论英语文献 翻译、律学、戏曲作曲,各方向业务课一均为主科笔试,不低于 120 分。

(2)电子音乐作曲、电子音乐技术理论、音乐录音艺术方向业务课一即中西音 乐史,不低于 57 分。

4. 业务课二即技术( 150 分制):不低于 90 分;

5. 初试总分(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之和):不低于 340 分;

6. 在达到上述成绩要求的基础上, 参照 “分配方案(第二版)”的分配方式按初 试总分高低排名。其中:

(1) 作曲、配器、复调、和声、作品分析、视唱练耳、作曲技术理论英语文献 翻译、律学、戏曲作曲方向 “拟分配剩余名额”为 19 人,原定约按 1:1.3 比例 确定入复试名单,即 25 人(含四舍五入)。 达到上述成绩要求者共 28 人,按初 试总分排名前 25 名进入复试。

(2) 电子音乐作曲方向 “拟分配剩余名额”为 8 人,原定约按 1:2 比例确定入 复试名单,即 16 人,但达到上述成绩要求者仅 11 人,故此 11 人进入复试。

(3) 音乐录音艺术方向 “拟分配剩余名额”为 2 人,原定约按 1:3 比例确定入 复试名单,即 6 人,但达到上述成绩要求者仅 2 人,故此 2 人进入复试。

音乐学系

1. 政治( 100 分制):不低于 38 分;

2. 外语( 100 分制):不低于 38 分(音乐文献翻译方向的考生,英语成绩不低 于 60 分);

3. 业务课一( 150 分制):不低于 57 分;

4. 业务课二( 150 分制):不低于 120 分;

5. 初试总分(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共四科之和): 不低于 340 分; 6. 在达到上述成绩要求的基础上, 参照“分配方案(第二版)”的分配方式按初

试总分高低排名。其中:

(1) 音乐学各方向“拟分配剩余名额”为 24 人, 原定约按 1:1.5 比例确定入复试名单,即 36 人。但达到上述成绩要求者仅 27 人,故此 27 人进入复试。

(2) 音乐艺术管理方向,达到上述成绩要求者进入复试。

(3)音乐治疗学方向, 达到上述成绩要求者进入复试。

音乐教育学院

1. 政治( 100 分制):不低于 38 分;

2. 外语( 100 分制):不低于 38 分;

3. 业务课一( 150 分制):不低于 90 分;

4. 业务课二( 150 分制):不低于 90 分;

5. 初试总分(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之和):不低于 340 分;

6. 达到上述成绩要求者进入复试, 并参照“分配方案(第二版)”的分配方式按 初试总分高低排名。

各表演专业方向

(含总谱读法、音响艺术指导方向)

1. 政治( 100 分制):不低于 38 分;

2. 外语( 100 分制):不低于 38 分;

3. 业务课一( 150 分制):不低于 57 分;

4. 业务课二( 150 分制):不低于 57 分;

5. 初试总分(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之和):不低于 340 分;

6. 达到上述成绩要求者进入复试, 并参照 “分配方案(第二版)”的分配方式按 初试总分高低排名。

提琴制作与研究中心

1. 政治( 100 分制):不低于 38 分;

2. 外语( 100 分制):不低于 38 分;

3. 业务课一( 150 分制):不低于 90 分;

4. 业务课二( 150 分制):不低于 90 分;

5. 初试总分(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之和):不低于 340 分。

6. 在达到上述成绩要求的基础上, 参照“分配方案(第二版)”的分配方式按初 试总分高低排名。 提琴制作方向 “拟分配剩余名额”为 1 人,原定约按 1:1.5 比例确定入复试名单,即 2 人(含四舍五入)。 达到上述成绩要求者共 3 人,按 初试总分排名前 2 名进入复试。

艺术嗓音及嗓音医学

1. 政治( 100 分制):不低于 38 分;

2. 外语( 100 分制):不低于 38 分;

3. 业务课一( 150 分制):不低于 90 分;

4. 业务课二( 150 分制):不低于 90 分;

5. 初试总分(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之和):不低于 340 分。

6. 未达到上述成绩要求者不得进入复试。

非全日制

音乐学系

1. 政治( 100 分制):不低于 38 分;

2. 外语( 100 分制):不低于 38 分;

3. 业务课一( 150 分制):不低于 57 分;

4. 业务课二( 150 分制):不低于 120 分;

5. 初试总分(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之和):不低于 340 分。

6. 达到上述成绩要求者进入复试。

各表演专业方向

(含总谱读法、音响艺术指导方向)

1. 政治( 100 分制):不低于 38 分;

2. 外语( 100 分制):不低于 38 分;

3. 业务课一( 150 分制):不低于 57 分;

4. 业务课二( 150 分制):不低于 57 分;

5. 初试总分(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之和):不低于 340 分;

6. 达到上述成绩要求者进入复试, 并参照 “分配方案(第二版)”的分配方式按 初试总分高低排名。

剧院管理方向

1. 政治( 100 分制):不低于 38 分;

2. 外语( 100 分制):不低于 38 分;

3. 业务课一( 150 分制):不低于 90 分;

4. 业务课二( 150 分制):不低于 57 分;

5. 初试总分(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之和):不低于 340 分。

6. 达到上述成绩要求者进入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