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选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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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2-22 14:22

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选拔
博士生招生工作启动具体时间及工作安排以届时通知为准,暂时预计在2022年4月左右。
1.硕博连读申请与选拔具体要求详见《安徽医科大学关于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规定》。
2.“申请-考核”制招生具体要求等详见《安徽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
各培养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高于学校规定的基本条件的选拔标准。
3.选拔程序:选拔程序要按照“严格规范、宁缺勿滥、差额考核、竞争择优”的原则合理设置,包括网上报名及提交申请材料、培养单位审核及初选、综合考核、录取等环节。
综合考核包括基础理论、外语应用能力、综合素质、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等,考核方式可以采用笔试、面试、专业综合知识答辩(包括研究计划及对报考学科的认识等,PPT汇报,必须环节)、实验操作等方式。
4.监督机制:招收博士生工作要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五年内不再接受其申请或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如经查实,导师有违反招生纪律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有明确违背公平公正原则的严重违规行为,将取消该导师三年内的招生资格。建立基于信息公开制度、纪检监察制度、申诉复议制度、过程可追溯制度、集体决策制度等五项制度的全过程监督保障机制,保证选拔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校纪委监督。
5.淘汰机制:(适用我校所有统招博士生)
我校博士生培养,从课程学习、开题、中期考核、论文评阅到答辩及授予学位等环节,均有严格的质量保证措施和相应的淘汰机制。具体见《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校研字[2017]34号)、《安徽医科大学关于博士学位(科学学位)研究生培养的暂行规定》(校研字[2016]22号)和《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试行)》(2019年4月修订)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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