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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接收推免生要求和工作程序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接收推免生要求和工作程序

2010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接收推免生要求和工作程序
 一、申请人的基本条件
  1、申请人为本科就读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推荐的2010届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
  2、申请人原则上应达到国家英语六级水平;
  3、申请人本科所修专业与申请专业不属同一个一级学科者,需加试一门专业课。

  二、申请程序
  1、申请人请于2009年10月20日前将申请材料寄交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拟申请专业所在院系。申请材料包括:
  (1)申请表(请按要求填写,并加盖校教务部门公章)(见附件);
  (2)前三年的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3)英语六级证书复印件,在校期间所获各种奖励证书复印件;
  (4)本科学校教务处提供的推免资格证明。
  2、获准参加复试的学生按规定时间来我校参加复试,复试内容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科目及参考书目参见所申请专业统一入学考试中的复试科目。
  3、具体复试事宜请与所申请院系联系。

  三、通讯地址
  校本部:北京市丰台区张家路口121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70
  联系电话:83951759
  校内地址:新行政楼340室
  东校区:北京市朝阳区金台里2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26
  联系电话:65976356
  校内地址:1号楼227室

  各院系联系人通讯录
院系名称 姓名 固定电话
信息学院 沈老师 83951017
安工学院 郑老师 83951327
统计学院 李老师 83952118
经济学院 赵老师 65976440、83951011
工商管理学院 徐老师 83952196
人文学院 何老师 83951022
会计学院 陈老师 65976410
城市学院 薛老师 83952250
劳经学院 武老师 83951010
财政税务学院 吴老师 83952254
金融系 王老师 83952273
法学系 吴老师 83952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