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北京建筑大学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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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5-18 12:44

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1.考生进入相应门类(学科)复试的最低分数要求:
英语:36 ; 两门专业课总分:130 。
2.复试资格审核:
复试当天,考生携带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3.复试的时间、地点安排:
2018年5月14日(星期二)8:00-10:00,北京建筑大学大兴校区学C-309 教室。
4.复试考核方式:
(1)考生复试采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包括考生陈述和现场答辩2个环节,每个环节时长5分钟。
(2)陈述环节需要考生准备ppt,陈述内容一般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本、硕毕业学校及专业、工作单位、年龄等)、主要学术经历和学术成果、以及攻读博士学位研究方向初步设想等。
(3)综合素质考核和心理健康测评
综合素质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综合素质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评由以调查问卷答题形式进行测评。
5.成绩说明
(1)考生总成绩,其中初试总成绩占50%,复试总成绩占50%;
(2)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专业知识考查+科研能力鉴定+综合素质测评=复试总成绩
专业知识考查评分(含外语听力及口语):满分60分。
根据专业要求,考察考生对报考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知识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质。
科研能力鉴定评分:满分30分。
根据考生提供的报考学科科研成果和对考生科研能力及潜质的考查结果,给出科研能力级别分,考察考生的科学研究、创新能力及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实力。
综合素质测评评分:满分10分。
根据考生在报考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实际工作表现及特长与兴趣等方面的情况,考察考生的人文素养、合作精神和适应能力等。
(3)复试成绩须≥60分,复试成绩小于60分者不予录取;
6.考生在录取工作结束后,可登录学校研究生院网页招生专栏查看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果。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报考材料弄虚作假者、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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