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首都医科大学考研复试资格确定及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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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5-21 10:33

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以下原则确定复试资格:
根据考生所报考的院(所、系)和专业,按照总分进行排名(同一专业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考生分别排序),若总分相同,按照英语-政治-业务课的顺序依次比较单科成绩。排名在报考志愿招生计划数120%以内的考生取得在报考学院(所、系)和专业复试的资格。
未进入报考志愿招生计划数120%内的考生,学校根据各专业空缺复试名额情况按照上线考生的总分排名依次调剂复试。
查询复试资格请登陆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网页中的考生服务系统(3月21日9:00开通查询)。网址:http://yjs.ccmu.edu.cn/dweb/zhaosheng/,用户名:考生编号,密码:身份证号。
(二)复试资格审查
凡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在复试前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复试资格审查工作由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
集中审查时间:3月25日(8:30-16:30),地点:首都医科大学右安门校区第一教学楼二层大厅。
3月28—3月31日8:30-11:30、13:30-16:30招生办公室可随时进行资格审查,地点:首都医科大学右安门校区行政楼1006房间。
考生通过资格审查、领取复试材料和体检表后方可按要求到相关学院(所、系)参加复试。
考生接受复试资格审查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2.思想政治情况表:在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yjs.ccmu.edu.cn/dweb/zhaosheng/)文件下载栏目中下载《首都医科大学2016年报考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并填写,加盖档案所在部门公章;应届毕业生还须填写本科专业等相关内容,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的公章;
3.盖有本科毕业学校红色公章的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往届生可以提供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的复印件,但需要加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4.非应届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因报名执业医师考试,学历、学位证书已上交,则该类考生在复试资格审核时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并与研招办签订承诺协议,在规定时间内将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上交核验。
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要求应将学期注册章盖齐;
5.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黑白、彩色均可,体检时用);
6.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08】1974号),参加硕士研究生复试的考生须缴纳复试费100元。
以上材料须齐全、真实、填写完整。若因资料不全、不完整或发现造假,则学校不予进行复试资格审查或取消复试资格。请各位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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