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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音乐学院音乐与舞蹈学的介绍

西南大学音乐学院音乐与舞蹈学的介绍

一、学科(专业)主要研究方向
序号 研究方向名称 主要研究内容、特色与意义 研究生导师
(博导注明)
1 作曲技术理论研究 主要研究古典、浪漫及近现代音乐作品的和声、复调等作曲技法,对曲式结构风格进行分析研究。 刘 之(副教授)
张 碚(副教授)
2 音乐教育理论与   教学研究 主要研究中外音乐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音乐教育教学全过程 李方元(教授)博导
郑茂平(教授)
汪高原(副教授)
3 音乐表演理论 主要研究各个时期的音乐表演理论、表演风格,通过理论研究,树立正确的教育教学观念及审美观念,通过表演实践,提高学生的表演能力 郑茂平(教授)
罗 卉(教授)
吴 艳(副教授) 刘子殷(副教授)
刘方洪(副教授)
朱春铃(教授)
周雪丰(教授)
张 碚 (副教授)
王 红(副教授)
冯 丹(副教授)
张性魁(副教授)
陈 蕾(副教授)
钟 莹(副教授)
4 中国音乐史与文献研究 主要以音乐学基本原理为基础,以理论与实证方法相结合,重点研究音乐史学与文献学问题。 李方元(教授)博导
冯 雷(副教授)
5 中国传统音乐理论 主要以音乐学基本原理为基础,以理论与实证方法相结合,重点研究民族音乐与道教音乐问题。 蒲亨强(教授)博导
6 音乐审美心理 主要以音乐学基本原理为基础,以理论与实证方法相结合,以音乐美学、音乐心理学等学科交叉为主要视角,重点研究音乐中的审美心理问题。 郑茂平(教授)
周雪丰(教授)
黄 君(副教授)
汪 涛(副教授)


二、培养目标与学制及应修学分
培养目标(本表可不填政治标准):
遵循党的教育方针和“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指导思想,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本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应是德才兼备、全面发展,国家需要、个人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高层次人才。
具体要求如下:
1.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具有改革开放意识和为国家,为人民服务的献身精神,把个人理想抱负融入国家和人民的事业中,勤勉努力,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事业中。

2.治学严谨,学风良好,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技能;能比较熟练地运用一门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和撰写论文及论文摘要;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高等学校音乐专业教学工作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修养






学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2~5年,基本学习年限掌握在3年。
应修学分:28学分(各学科自定)
其中必修 24  学分(含必修环节4学分)
选修不低于  4 学分